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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合同

时间:2024-07-07 23:10:56
【精华】装修合同集合9篇

【精华】装修合同集合9篇

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,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,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。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9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
装修合同 篇1

发包人(简称甲方)

承包人(简称乙方)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,甲、乙双方在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基础上,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。

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

1、甲方装饰装修的办公室/商铺系合法拥有。

甲方承诺其有权对该办公室/商铺进行装饰装修,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。

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,企业资质情况:。

2、施工地址市区(县)路号(弄) 楼室。

3、该办公楼/商铺/住宅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,结构:。

4、装饰装修内容:见附件《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》。

5、施工承包方式(包工包料、清包、部分承包)。

6、总价款:元,人民币(大写)元。

其中:材料费元,人工费元。

拆除费元,清洁、搬运、运输费元。

其他费用元,税金 元。

总价款是甲、乙双方对设计方案、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,在一般情况下,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(预算价)的%。

合同签订生效后,如甲方变更或增加施工内容和材料的,变更或增加部分的工程款双方协商确定。

第二条工期

1、本工程总工期为天,自年 月 日开工,至 年 月 日竣工。

2、发生以下情况,工期顺延,乙方不承担责任

(1)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。

(2)甲方增加或变更施工内容、装饰材料及设备,或变更设计的。

(3)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。

(4)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。

(5)因甲方通知停工或者错误指令导致工期延误的。

(6)其他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。

第三条材料供应

3、甲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,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,并且应按时送达现场,甲、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验收、交接手续,如甲方未与乙方办妥验收、交接手续,不利后果甲方自负。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,其保管费、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,如双方未书面约定,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。

4、乙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见:附件《工程主材料报价单》

乙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,应通知甲方验收。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,应禁止使用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天内对乙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,逾期视为甲方同意使用。

5、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,应及时向甲方提出,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,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,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
6、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》。

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

1、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,按照以下第项约定:

(1)国家及市的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。

(2)。

2、本工程由方设计,提供施工图纸,一式份。

3、甲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,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,工期相应顺延,甲方承担相应责任。

4、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,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,原定工期不变,如需变化的,由甲、乙双方协商确定。

5、在施工过程中,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、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,须提前与乙方协商,在双方签订书面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,方能进行施工,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,由甲、乙双方商定。

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、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,由甲方自负;给乙方造成损失的,甲方应予赔偿。

6、甲、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,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。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,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,甲方应予承认。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,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。若复验通过,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,工期也予顺延;若复验不通过,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,工期不变。

7、工程竣工后,乙方应通知甲方在日内组织验收。验收通过的,办理验收移交手续,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。如竣工验收通过,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,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。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,甲方有权拒收,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。

8、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,须及时通知乙方,另定验收日期。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,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又未通知改期,或恶意拖延验收时间的,逾期之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。

9、工程竣工验收通过,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,乙方向甲方提供《工程保修单》。保修期商定为年。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。凭保修单实行保修,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。

10、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,甲、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,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能交付使用。甲方在未经验收和交付的情况下使用,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。

11、乙方仅对其施工部分的工程进行保修,非乙方施工部分以及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,不在保修范围内。

第五条安全生产和消防

1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、防事故的要求,主要保证电气线路、燃气管道、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、合格。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,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区域的安全,防止相邻区域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、渗漏水、停水停电、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。如遇上述情况发生,属甲方责任的,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;属于乙方责任的,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。

2、甲、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,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共用管道、设施。

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

1、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:

(1)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

室内装饰工程款付款时间表

工程进度

付款时间

付款比例

金额

对预算、设计方案认可

合同签订当日 %元

施工队伍进场

开工日 %元

基础设施施工过程

水、电、管线隐蔽工程通过 ……此处隐藏12201个字……

(1)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:

工程款付款时间表

工程进度



付款时间



付款比例



金 额



对预算、设计方案认可



合同签订当日







施工过程中



水、电、管线隐蔽工程



通过验收







工期过半



油漆工进场前







竣工验收



验收通过当天







增加工程项目



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







(2)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:

1.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,甲方应予以保存,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。

2.工程结算:见附件六《工程结算单》。

第六条 施工配合

1.甲方工作:

(1)在装饰施工前,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。

(2)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,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。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、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。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、电等必备条件,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。

(3)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。

(4)工程开工前,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。工程交付时,甲方提供新锁,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。

(5)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,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。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,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,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。

(6)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,以便乙方遵守执行。

2.乙方工作:

(1)在开工前检查水、电、燃气、管道、楼(地)面、墙面,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,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。

(2)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。

(3)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。

(4)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,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。

(5)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,全权负责合同履行,按要求组织施工,保质、保量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。如更换人员,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。

3.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、装饰材料及设备的,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。

第七条 违约责任

1.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。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,造成逾期交付的,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

2.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,每逾期一天,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。

3.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,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(包括罚款),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。

4.乙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,应按材料、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。

5.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,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,乙方应拒绝施工。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(包括罚款)的,乙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
6.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,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,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、窝工等损失。每停工、窝工一天,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。

7.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、竣工工程进行验收,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,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、窝工等损失。每逾期一天,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。

8.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,每逾期一天,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,工期顺延。

9.工程未办理验收、结算手续,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,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,由甲方负责。

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

双方发生争议的,可协商解决,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;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:

1.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
2.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

1.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,双方必须严格遵守。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,应经协商一致后,重新签订补充协议。合同签订后施工前,一方如要终止合同,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按合同总价款 %支付违约金,办理终止合同手续。

2.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,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,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,订立终止合同协议,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%赔偿,解除本合同。

第十条 其它约定

第十一条 附则

1.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。

2.本合同签订后,工程不得转包。

3.本合同一式 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,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
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

附件一:装饰施工内容表(地面部位、墙面部位、天棚部位、门窗部位、家具、卫生间、厨房、强电弱电、水管、其它要求);

附件二:甲方提供材料、设备表(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、规格型号、质量等级、单位、数量、送达时间、送达地点、备注);

附件三:工程主材料报价单(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、型号、品牌、等级、数量、单位、单价、合价);

附件四:工程项目变更单(变更内容、原价格、新价格、增减金额);

附件五:工程质量验收单(日期、检验项目名称、检验结果、甲方签名、乙方签名);

附件六:工程结算单(工程合同造价、变更增加项目、变更减少项目、工程结算总额、甲方已付金额、甲方应付乙方金额、乙方应付甲方金额);

附件七:工程保修单(公司名称、联系电话、用户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合同编号、装饰工程地址、施工单位负责人、工地负责人、开竣工日期、竣工验收日期、工程交付日期、保修期限)。

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。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,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。

甲方(签字盖章): 乙方(签字盖章):

身份证号码: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 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
通讯地址: 地 址:

电 话: 电 话:

邮 编: 邮 编:
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

签订地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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